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和生效实施前相关准备工作,11月14日,济宁市召开公安交通领域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座谈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延蕊,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云刚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公安交通领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参会人员围绕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公安交通类案件的复核处理、执法文书的诉权告知等规定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是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的责任。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新行政复议法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市交警支队要详细梳理复议前置案件范围、做好文书修订、强化复议调解等各项工作。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保障,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全面、准确贯彻实施。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