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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常态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10-08 1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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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午,全市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汶上县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乡村振兴局三级调研员朱玉金出席会议,汶上县委副书记周相华到会致辞,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来,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发展、提升乡村法律援助质效等多项工作,为全面推进济宁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司法厅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要始终把“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基础,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向乡村延伸,取得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

要加强与本地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部门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要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基础,以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为抓手,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让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到汶上县白石镇庞楼村、夏村进行了实地观摩。会上,汶上县、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金乡县司法局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各功能区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各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参加会议。